第三十四章 老下水道-《第二十二科》
第(2/3)页
“你的戒指,把你的手伸出来,戴在哪个手指上的?”
陈镜安抓住了齐姓工人的手,他的手因为常年挥锹,骨节粗大,皮肤粗糙,根本不可能戴上这枚戒指。
工人忙改口道:“不是,我给我媳妇买的。”
“有发票吗?”
“没…就是找个朋友,买的二手的…”
“还要狡辩!拿死人的东西,你良心过的去吗!”
陈镜安一声怒吼,终于把他的那点侥幸心理给吓没了,只好承认这戒指的确是从那只断手上扒下来的。
当时另外两个人也看到这枚戒指,于是他把戒指取下来,说卖了钱以后三个人分账。
接着他们又继续挖了一会儿,看有没有别的,最后除了一个断脚一无所获,这才报的警。
为了吞没这枚戒指,三人撒了谎,以为骗过了警察,便兴冲冲跑到这家小饭店点了酒菜想“挥霍”一下这笔飞来横财,没想到被陈镜安给撞上抓了个正着。
陈镜安上午观察那个断手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,因为手的无名指和另外四根手指的蜷曲角度不太一样。
接着在齐姓工人的供述中,他自己明确提到断手被发现时手指是蜷曲着的。
而一个人在看到人体残肢,极度害怕的情况下,根本不会去注意手指是否蜷曲这种细节。
所以陈镜安判断这人不仅没有特别害怕,相反还仔细观察过这断手,说不定在手上发现过什么东西,因此才注意到手指蜷曲。
而无名指像是被掰过,无名指一般是人们戴戒指的手指,陈镜安以此判断,三个人有可能拿了断手主人的东西,应该是一枚戒指。
有了这枚戒指后,关于这个断手的主人又收获了一个重要的线索。
陈镜安吩咐迟亮把这个偷戒指的工人送到附近的派出所做笔录,让曹金珏拿着这枚戒指到CID去做痕迹处理。
剩下他和石元强两个人,陈镜安道:“带我去一趟颜柳区的城建局。”
“城建局?去城建局干嘛?”
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