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千九百三十五章 定情物-《天医仙尊在都市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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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?
还得揣怀里?这是啥规矩?要防真菌感染啊妹子。
不过想想也对,凤族嘛,天生都是修士,脚气啥的毛病他们就不可能有,也不不存在什么真菌感染之类的玩意儿。
王欢也不懂得这规矩,只好随手把鞋子揣进自己的怀里。
凤族的武者服和人类的不同,人类的武者服为了方便利索,衣服内部是没有暗兜的。
但是凤族便不同,他们的服装内部,贴胸口的位置,是有一个内置口袋存在的。
这个口袋装不得什么大件东西,一般都是带些贴身应用之物。
王欢把鞋子揣好,顿时胸口鼓囊起一块来,看着甭提多别扭。
诗锦见他如此,倒是脸蛋儿又红了:“你,你已经收,收了,收了……”
王欢道:“哦,哦,收了,收了!”
诗锦点点头,声如蚊呐:“那,那你什么时候再来找我?”
再找你?王欢这会也有点明白意思了。
送鞋,可能就是凤族青年男女间定情的一种调调儿,女孩儿将自己的一只绣鞋送于心仪的男子,叫人贴身揣好,大约就算是定情信物一类的东西。
其实这调调儿华夏古代也是有的,私送绣鞋订终身的轶事,以前的古典小说之中也曾经提及过。
王欢是万没想到,凤族的妹子这么好追的,自己胡抡一顿,背一首诗经内的经典诗歌,就拿下了。
然而其实他不知道的是,凤族姑娘普遍性子高傲,找男子,也要讲究一个前途和门当户对之类的东西。
其实和人类差不太多。
诗锦这么容易就能被拿下,倒不是她便宜,只是她身份特殊。
赤凤堡垒内的侍女,一般都是从小被选中,进入堡垒内伺候大人物们。
运气好的,被地位崇高者看中,点了做贴身丫鬟,日后也算是前途无量。
但大部分还都是诗锦这样的,别说是钓到大人物,就算是见,都见不到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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