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零四十三章 头顶三尺有谁-《剑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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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仙尉笑着说怎么可能。

    朱敛和米大剑仙,尤其是老厨子,至今还不知一事,因为早年双方的某个关于什么街上美妇、绣楼少女的“绝对”,前些时候被小米粒转述给了回家的好人山主,这才有了相约南苑国京城相互问拳一事。

    你们一个比一个有口才是吧、在小米粒这边都敢口无遮拦、就完全不怕教坏我家小米粒是吧?

    所以先前在青萍剑宗,米大剑仙总觉得隐官大人瞧见自己,时常面带冷笑,米裕当时就有点摸不着头脑,不晓得自己哪里又做差了。只是米大剑仙对此也懒得深究,反正自己做好的地方也不多,就当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得了,不管是在春幡斋账房,还是在避暑行宫,不就数他最闲散?更过分的,还是被那些年轻剑修调侃成“一半功劳归米裕”,至于是谁先开的口,董不得或是林君璧,还是顾长龙的某句公道话,都随意了。

    小米粒小声问道:“仙尉道长,睡不着觉,是在想念故乡么?”

    ““书上说,不忘家乡,仁也。不恋故土,达也。””

    仙尉卷起本就是装模作样的书籍,想了想,微笑道:“所以按照这么个道理,游子思乡是人之常情,只是在外讨生活,同样需要豁达几分。”

    小米粒点头,使劲鼓掌却无声,“有道理,仙尉道长这句话,说到我心坎里去嘞。哈,这么好的道理,我要关起门来,跟它好好相处,可不能让它偷偷溜走哩。”

    仙尉咦了一声,以书卷敲打手心,“小米粒的这个道理,貌似说得更好,学到了学到了。”

    小米粒见仙尉道长心情蛮好,就挠挠脸,问道:“仙尉道长,能拉二胡么?好听得很呐,总是想着,白天人多的时候,我不好意思开口。”

    仙尉笑着点头,立即起身,“稍等片刻,我去拿二胡。”

    有人捧场,何乐不为。

    在自家落魄山,谁会不喜欢小米粒呢?

    以前独自浪荡江湖的年月里,迫于生计,假冒道士、真名年景的仙尉,其实很是学了些手艺,跟人下赌棋挣钱,只是其中之一。

    二胡是很早就会拉的,但是到了落魄山这边,道士仙尉其实没想着、而且也没啥机会重操旧业,只是某次在朱敛院子那边,听老厨子坐板凳上拉过一次,仙尉当时可谓听得如痴如醉,惊为天人,就与朱敛虚心请教了几次,朱敛就把那架二胡送给了仙尉。事实上,多才多艺的老厨子,莫说是二胡,便是那多是女子操-弄的一手琵琶,朱敛都弹得堪称惊艳,尤其是可以用那软糯的评弹的女子戏腔,极尽男女情爱之缱绻情思。

    只可惜据说朱敛有自己的讲究,往往只有小米粒和陈暖树在场的时候,没有外人,两个小姑娘开口说想听了,他才会摆弄这些被他说成是不值一提的雕虫小技。

    仙尉总觉得年轻那会儿的朱老先生,若是容貌稍好几分,都不用如何英俊,只需相貌周正些,恐怕就有茫茫多的红颜知己了。

    曾经旁听过一场对话,景清道友询问朱敛,“老厨子,就没有你不会的事情吗?”

    其实这个问题,落魄山中,很多人早就想问了。

    朱敛笑骂一句,“屁话,当然有。”

    陈灵均一脸不信,“比如?”

    老先生笑道:“生孩子。”

    明月夜里,道士仙尉快步回屋子拿来二胡,坐在竹椅上,仙尉咳嗽几声,润了润嗓子,低头调弦几下。

    道士拨弦幽幽唱,道士歌起山愈静。

    当仙尉闭着眼睛,微微仰头,面带微笑,用一种据说是老生戏腔唱出那句“我本愿将心单单向明月,奈何那明月却只照沟渠”。

    小米粒哪怕听过几次了,还是次次觉得这会儿的仙尉道长,唱得可……好看了。

    关于这个说法,裴钱以前就笑话过小米粒,当年只有老厨子,说她的这个讲法,很有学问。

    山路那边,青衣小童抬起手臂,大声叫好,陈平安直接一板栗敲下去。

    仙尉赶紧停下拉二胡,赧颜不已。小米粒转过头,伸出手指在嘴边,示意景清别打搅仙尉道长。

    陈平安只是在门口与仙尉闲聊几句,看了眼小镇方向,很快就带着陈灵均重新返回山上。

    山上,方才小陌已经带着谢狗去往拜剑台。

    小陌给出了理由,没有任何藏掖,谢狗虽然不太情愿,只是想到郭盟主就在那边,也就捏着鼻子去了拜剑台。

    在御风途中,她还在埋怨那个小题大做的山主,不晓得自己在某本老黄历的交情,她跟其中两位即将到来的客人,关系老好了。

    小陌却是对她知根知底,当场拆穿谢狗那个张口就好的的谎言,笑言一句,老好?老字没问题,好可真算不上,当年你杀气腾腾跟那两位书生问剑,关系能有多好。

    只要有小陌陪着,就不跟陈平安计较啦。

    谢狗双手扶住貂帽,没话找话,小陌,你有怕的人吗?

    小陌说不多,小夫子肯定能算一个。

    在那远古岁月,剑修小陌跟白景,都是极有名不怕事的主儿。朋友少,结仇多。

    谢狗苦着脸,有点憋屈,说我可打不过礼圣,这个场子找不回啦。

    小陌笑道这种场子不用找回。

    谢狗说下次去莲藕福地,我跟着一起啊。

    小陌犹豫了一下,说我跟公子打声招呼。

    谢狗在云海上蹦蹦跳跳,貂帽摇晃,衣袂飘飘。

    小陌笑着与她同行,只是貂帽少女这种幼稚举动,小陌自然是做不出来的,就只是跟着,看着。

    严州府遂安县边境,细眉河畔,大骊钦天监客卿的白衣袁天风,与一位姓刘名飨、字子骏、又字巨君的山上前辈结伴而行。

    后者是年轻容貌,满身的浓郁书卷气,哪怕刻意收敛都遮掩不住。所以不得不用上了一份隔绝天地、却又丝毫不妨碍“井水河水”两处光阴长河相通的神异手段。

    这种处境,有点类似出海访仙的左右。

    刘飨走路的时候,习惯性身形佝偻,直不起腰的模样。

    落在市井凡俗眼中,可能就是一个好相貌的后生,年纪轻轻的,怎就驼背了。

    先前袁天风看过了风水堪舆,就建议当地一位出身书香门第的乡贤,造魁星阁以聚紫气,最后还留下了三句谶语,“榜眼作先锋,状元自跟随。”“一门登两第,百里得三元。”“紫气东来,魁星四射。”

    从头到尾,刘飨都只是笑着袖手旁观,不言不语。

    袁天风问道:“子骏先生,难道是觉得我与道祖以言语借紫气,有点不妥当?”

    刘飨笑着摇头,“没什么不妥,蛮好的,袁先生是高人。”

    袁天风无奈道:“别人说我是高人也就罢了,你说这个,总觉得是在讥讽晚辈学艺不精。”

    刘飨说道:“那就是袁先生想多了。”

    袁天风转移话题,“先生为何喜欢以稗官自居?”

    刘飨答道:“被弃之不用的学问,越往后越难登大雅之堂,时也命也。”

    袁天风说道:“上古以降,后世学子,本不该如此走极端的。”

    刘飨洒然笑道:“以前的赞誉,我在当时就是无福消受。后世的骂名,一样担不起,后果嘛,就是我如今的模样了。”

    就像小到一国官话,大到一洲雅言,其实文庙曾经有过一次,也是唯一一次,颁布天下,一个浩然九洲通用的年号,初始元年。

    袁天风叹了口气,有个问题,实在是太过好奇,想要知道,偏偏不宜开口询问。

    相传浩然天下初定之时,曾有人与至圣先师分庭抗礼,两不相契,道不同不相为谋。

    好像猜出袁天风的心思,刘飨说道:“我是不是那个人,都不耽误你我相见。”

    袁天风问了个稍微不那么犯忌讳的问题,“子骏先生是不是曾经在骊珠洞天待过一段岁月?”

    刘飨点头道:“当年受青童天君的邀请,是有过那么一场观道和……勉强能算是一种护道吧,只是时日不久,我很快就走了。”

    袁天风喟叹一声,得到这个确定答复,一些个先前百思不得其解的关节,就说得通了。

    “这没什么,万年以来,用几个不同身份,我走过的地方多了,在骊珠洞天的那点岁月,不过是弹指一挥间。”

    刘飨笑道:“陆掌教的《天运篇》,有那蛰虫始作,吾惊之以雷霆。我辈好酒之人,饮醇醪如蛰者苏。走,找个小馆子夜宵摊,喝酒去。”

    一行人在夜幕里,悄然来到槐黄县城。

    分成了两拨,辛济安带着好友去见过了那口锁龙井,再来到一条巷弄,笑道:“端正兄,这里就是骑龙巷了。”

    被辛济安称为“端正”的魁梧男子,腰悬一把铁剑。虽说身穿儒衫,却更像是个混江湖的。

    此人就是中土文庙那边,安排由他住持北岳山君封正典礼的读书人。

    其余三位同样辈分极高的读书人,则在那座被小镇百姓俗称为螃蟹坊的地方驻足。

    其中一位,来自天外。他曾经与剑气长城的末代隐官,打过照面,是早年那拨书生里边专门掌管钱袋子的账房先生。

    极其生财有道,所以在远古书生当中,属于异类。

    他身边两位,一人神色木讷,腰悬一只水瓢。另外一人,一路行来,几乎就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腰悬水瓢的读书人轻轻叹息,“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,如果端正当年不是身在蛮荒,肯定会赶来此地,助齐静春一臂之力。”

    另外一位读书人仰头看着其中一块匾额,“当仁不让,不过如此。求仁得仁,书生底色。”

    随后他瞥了眼天幕,喃喃自语,头顶三尺有神明。

    除非不言,言必有中。

    他们三个刚刚从杏花巷、泥瓶巷那边一一走过。

    所见所闻,与其余两位师兄弟不同,他除了看到了痴傻少年、草鞋少年和鼻涕虫他们的一些过往事迹,皆与“孝”字有关。

    还听到了剑仙曹曦在祖宅内的某句呢喃。

    他转头望向那位账房先生,笑道:“你跟我们都不一样,分身在青冥天下,待了那么久,可有收获?”

    账房先生微笑道:“毕竟束手束脚。”

    除了擅长管钱一事,需知此人亦可算是世间第一等的纵横家。

    “我们什么时候去落魄山看看?”

    账房先生自问自答道,“还是看端正什么时候动身好了,听说那边山上有两位故友,我们好劝架。”

    今天的白天,郑大风下山去了趟小镇,找到杨家药铺,也不知道头发上抹了什么,油亮油亮的。

    郑大风踱步进了铺子,“胭脂那丫头呢?”

    看铺子的石灵山没好气道:“你也知道还有同门啊,回乡这么久了才来,师姐出门远游去了。”

    郑大风斜靠柜台,“晓不晓得她什么时候回?”

    石灵山臭着一张脸,这个名义上的师兄,整天没个正行,还喜欢哪壶不开提哪壶,“脑袋往锅里晃两晃,就能炒菜了,一年到头都不用买半两油。”

    这还是一个出身桃叶巷的兔崽子,说话就已经这么中听了。

    郑大风这辈子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,这种怪话,无异于挠痒痒,“没大没小,怎么跟师兄说话呢。”

    其实郑大风早就已经猜出,师妹苏店是得了师父的授意,去青冥天下找另外一个师兄“谢新恩”了。

    郑大风在药铺跟石灵山随便掰扯了几句,走出门外,伸手挡在眼前,抬头看着日头。

    犹豫了一下,走出小镇,路过石拱桥,来到一处与西边高山接壤的小山岭,脚下就是片片田垄。

    郑大风坐在田埂上边,身后就是一处没有墓碑的小坟头,孤零零的,垒石而成,很不起眼。

    从这边望去,可以看到那条龙须河。

    背后坟头就是那个娘娘腔窑工的,生前凄惨,好像没有立锥之地,死了也没占多大地儿。

    而他的侄女,就是苏店,小名胭脂。

    郑大风相信苏店离开浩然天下之前,肯定来过这边,与相依为命的叔叔,说些心里话。

    郑大风起身掏出一壶酒,蹲在坟头,倒在地上,三次,倒完一壶酒。重新起身,随手将空酒壶远远抛入河水中。

    再次坐在田埂上边,郑大风深呼吸一口气,以心声喊道:“陆沉,我知道你听得见,过来坐一坐。”

    片刻之后,一个头戴莲花冠的年轻道士便出现在山脚,撒开脚丫狂奔上山,跑得满头大汗,一屁股坐在郑大风身边。

    陆掌教抬起手掌,使劲扇风,气喘吁吁道:“累死个人。”

    郑大风朝陆掌教伸出大拇指。

    你他娘的都能一步赶来此地了,就不知道缩地山河到好哥们身边?

    陆沉笑问道:“大风兄弟,要给老弟指点啥事?说好了,太大的事情,老弟细胳膊小腿的,兴许挑不起扛不住拎不动……”

    郑大风说道:“没啥大事,就是想看一看胭脂那丫头,远游临行之前,说了什么。”

    陆沉倒抽一口冷气,“这种勾当,老弟做是做得到,只是不太好吧?”

    郑大风伸手按住陆掌教的肩膀,笑呵呵道:“果然是几天不见就生分了,当年咱哥俩一起去听墙角……”

    “打住打住,过往事就让它随风而散了吧。”

    陆沉拨了拨郑大风的手掌,纹丝不动,只得说道:“行吧行吧,老弟就卯足劲,竭尽全力,抖搂些山上手段。”

    郑大风这才收回手,片刻之后,涟漪阵阵,一个年轻女子在坟头挂纸过后,就坐在他们“不远处”,她双手撑在田埂上边。

    苏店离乡之前,此地确实是她最后所见的故乡风景,她与叔叔说了些心里话后,最后哼唱起一支晦涩难明的古老乡谣,即便是在小镇土生土长的老人,可能都未必听得明白。

    有点像是与天祈雨的祷辞。

    朝隮于西,崇朝其雨……

    其雨其雨,杲杲出日……

    肯定是那个名叫苏旱的娘娘腔,在四下无外人之处,时常哼唱的曲子,苏店听得多了,就跟着学会了。

    陆沉突然皱眉,郑大风沉声说道:“陆沉,算我欠你一个人情。”

    陆沉叹息一声,点点头,“也别说什么人情不人情的,就当欠我一壶酒。”

    片刻之后,苏店手持一件重宝,她身形一闪,便已远去青冥。可就在这幅光阴画卷当中,极为突兀地出现了一个身形佝偻的儒衫青年,双手负后,缓缓上山,来到苏店和坟头这边,他抬头看着日头高照,晴空万里,自言自语道:“厌浥行露,岂不夙夜,谓行多露。岂不欲早暮而行,惧多露之濡已。以此比喻违礼而行,必有污辱。”

    “掌教者,看门人,是也不是?”

    最后他笑言一句,挥了挥手,“胶车倏逢雨,请与诸生解。”

    陆掌教的学问,不需多说,哪怕是郑大风,当年在高人辈出的骊珠洞天里边,说他是“神华内秀,学问精深”,其实并不过分。

    所以苏店的祈雨内容也好,后边这个古怪书生的言语也罢,他们两个都听得懂,至于其中深意,更是心中了然。

    曾是女身,取名苏旱。雨师烧火,岂不可怜。雨师祈雨,竟然还是求而不得。

    人生常有苦处,叫人欲哭无泪。反而只能是嘻嘻哈哈假装无所谓,故作云淡风轻说着某些不容易。

    就是这么一个对世道满是失望的男人,这辈子到最后,却是希望打盹的老天爷开开眼,好让某个无亲无故的少年,一定要平平安安,好人有好报。

    长久沉默过后,郑大风与陆掌教异口同声说出口三个字。

    蹲在田垄旁,头戴莲花冠的年轻道士,双手抱头,嚼着草根,视线上挑看天,微笑道:“这天公。”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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